企业经营贷款
(一)产品简介:小企业贷款主要是向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小微企业客户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营业场所、必要设施(设备)的购置或维修等所需的贷款。
(二)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依法设立,相关证照齐全,需年检的要年检合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依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小;生产或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我行相关行业授信政策,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我行有关规定;具有必要的财务核算制度、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还款意愿良好,具有合法、稳定、充足的还款来源;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若有须特别说明),企业经营者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在我行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我行授信监督和结算监督。
2.贷款用途:小企业经营贷款用途为经营周转及营业场所、必要设施(设备)的购置或维修等,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
3.担保方式:小企业经营贷款可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4.贷款金额、期限:小企业经营贷款原则上单户一般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小企业经营贷款期限以1年(含)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一般不超过3年。
5.贷款利率:小企业经营贷款利率按照《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
6.还款方式:可采取分期还本付息或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等还款方式,可以提前还款,无违约金。
(三)办理流程:
1.客户向银行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银行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必要的调查,授信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3.依据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贷款。